传统文化与广告
在概念上来说,“文化”包罗万象,可以解释为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如果按国内外文化学专家、学者公认的“三层次说”划分,文化可以分为物质的、制度的、精神的三个层次。物质文化为表层,制度文化为中层,精神文化,即观念形态的文化则属深层。笔者论及的传统文化,特指观念形态的文化。中国的传统文化,概括起来大致包括国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理想人格、道德情感、礼仪风俗和文学艺术诸方面内容。
“广告”这个词是一个舶来词,源于拉丁文Adteurture,其基本含义是注意和诱导的意思,后演变为英语的Advertise。18世纪70年代,日本出现与Advertise意义相对应的“广告”一词,19世纪初传入我国。
中国“广告”一词出现虽晚,但广告活动发源甚早。据推测,初始的广告应滥觞于原始的商业活动。人们物物交易时,产生交换的欲望,并有把这一欲望传播出去的动机,于是便少不了吆喝的市声(口头广告)。
文化是一个广义的东西,比如说,语言、心理、文学、哲学、生活习惯还涉及服装、风俗等一些边沿化甚至是图腾符号化的东西。按这种分析,中国人到底失去了多少,恐怕没有人说得清楚。看看今天的中国传统文化到底改变了多少,钢笔代替了毛笔、西装代替了中山装、卷烟代替了烟斗……
一个常规的传统文化是历史变革的产物,是新旧文化在激进与固守中相妥协,是主流文化和边缘文化吸收互取。百年前,中国出现“东学西渐”的中西文化交融是和平的方式,慢慢演变成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的掠夺,文化上的“殖民化”,纯粹暴力的。这是几千年中国文化发展进程中一个明显的“折痕”。“折痕”虽然显眼,那伤疤却碍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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